青岛顺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雷电防护安全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入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本单位雷电防护防御管理,有效预防雷电引发的灾害性事故,减轻雷电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青岛顺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王金方为本单位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防雷安全工作负总责。
负责人防雷安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雷电防护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单位的防雷安全情况,确保单位防雷安全符合规定;
2、组织制定本单位防雷安全制度;
3、督促落实防雷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处理涉及防雷安全的其他重大问题。
本单位下设防雷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防雷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防雷安全管理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日常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防雷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防雷安全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工作(每季度一次),并做好记录,及时申报防雷装置定期检测,落实防雷隐患整改,建立防雷安全工作管理档案;
4、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防雷知识培训。每年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本单位职工的防雷知识培训;
5、定期向防雷安全责任人报告防雷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防雷安全的重大问题;
6、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雷电灾害事故,并配合做好雷灾调查工作。
青岛顺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